首页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对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