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应当确保查询的相关技术信息仅用于本企业拆卸、拆解相应废旧动力电池。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