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省以下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电源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