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增保险功能服务统计指标(2016年) 8. 行业慈善基金总额:指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规模,按基金期末余额口径填报。 四、 新增保险功能服务统计指标(2016年) 四、 8. 行业慈善基金总额:指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规模,按基金期末余额口径填报。 四、 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 本通知涉及的统计指标报送频度为季报。各保险公司应于季后12个自然日内报送相关统计数据,遇国庆、春节等法定长假可顺延3个自然日。报送层级参见附件。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