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体系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