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助农增收,便民惠农,拉动农村消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