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文物局每两年对责任鉴定员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