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文物建筑开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文物本体无安全隐患,具备基本的开放服务保障,符合消防、安全防范有关基本要求,能够保障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文物建筑开放使用方责任清晰,能够承担开放的各项工作,履行文物日常保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