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二十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二十条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他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