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三、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三、 三、 资质标准 第十六条 甲级资质标准: 第十七条 乙级资质标准: 第十八条 丙级资质标准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 第十九条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监理项目(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分级见附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