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一、 总则 第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五条 一、 总则 第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