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一、 总则 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条 一、 总则 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的活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