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二、 专业人员 第八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八条 二、 专业人员 第八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二、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