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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化部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
  3. 4. 跨省考级机构考官申请人在取得所在单位确认和同意后,可直接由考级机构报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4. 十二、 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

文化部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 文化部

4. 跨省考级机构考官申请人在取得所在单位确认和同意后,可直接由考级机构报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十二、 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

文化部

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十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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