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前,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后,再做决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