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七条 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