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