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文物方面立法项目应当列入文化和旅游部立法计划。文物方面的规章草案经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后,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