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条 要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属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对在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部属师范大学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