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十七条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公费师范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公费师范生不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国家… 第十八条 部属师范大学要建立公费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在确保履约任教的基础上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地要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 第二十条 要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属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对在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部属师范大学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