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四章 履约任教 第十二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履约任教 第十二条 各地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公费师范生就业的各项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地(市、州、盟)组织用人学校在需求岗位范围内对公费师范生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