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四章 履约任教 第十一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履约任教 第十一条 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接收省份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