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台办
效力
现行有效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