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 三、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二) 三、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 坚决做到人员、机构、制度落实。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政治辅导员进学生公寓的做法,对建在校内和校外的学生公寓,有关高等学校都要按学生的人数比例,选派优秀的干部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同住,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法规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与学生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及奖学金的评定等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公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并强化激励机制,将进驻学生公寓的干部和政治辅导员的表现作为一项重要的业绩进行考核。 由几所高等学校共同使用的学生公寓,在学生管理方面,要建立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及时协调高等学校、业主、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