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 11.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三、 切实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和本意见制定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或办法,科学界定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在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各自应负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分类指导,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遏制中小学择校和乱收费、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的公开,逐步规范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 要在部门网站上开设“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要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有关工作正常进行。要将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及时向社会公布。 11.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三、 切实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和本意见制定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或办法,科学界定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在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各自应负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分类指导,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遏制中小学择校和乱收费、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的公开,逐步规范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要在部门网站上开设“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要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有关工作正常进行。要将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