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二、 对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 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第四条修改为:“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对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 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第四条修改为:“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