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公共实训基地需独立建设,不得与开展实训无关的设施合并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要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内部空间一般由实训场地、培训教室、实训设备、信息化设施以及必要的辅助设施组成。实训场地一般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建设面积、设备设施以及培训工种,对外设置“国家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所在地名称)”的明显标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