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按照“就业优先、技能为本、产训结合、共建共享”的规划建设原则,聚焦服务农民、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军人、未就业青年、残疾人等群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分层分类、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稳定和扩大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