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方案、监管方案、运营方案,督促落实各级配套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督促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所在地政府应履行承诺,及时组织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相关困难。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