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汇总表、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项目单行材料),承诺已实地查看申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并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同时,按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形成电子数据一并上报。
其中,项目单行材料主要包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项目审批文件;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项目的建设方案、监管方案、运营方案;
项目所在地政府对项目的建设方案、监管方案、运营方案和相关前期工作情况出具的承诺函;
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土地证明材料、享受特殊政策的证明文件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