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