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七条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活动中,应当优先保障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后处理其他邮件、快件,并向用户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