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政策性银行申请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除符合本规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五年以上直接参与衍生产品交易活动或者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
完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管理框架。
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五年以上直接参与衍生产品交易活动或者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
完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管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