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