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核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