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章 支付方式及支付程序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支付方式及支付程序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原则上由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全额作为收入缴入同级国库。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