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投诉处理与决定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投诉处理与决定 第十五条 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