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二)
(二) 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指标体系包括3部分、13个具体指标:一是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推动基金立足政策性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二是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等。三是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等,推动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