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开展合法性审查。实行合法性审查的方式、机构和工作规则,由定价机关规定。合法性审查内容包括:

制定价格事项是否符合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制定价格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