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 第二章 制定价格的程序 第十三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制定价格的程序 第十三条 制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定价机关应当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