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 第三十六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 第三十六条 经营者生产经营多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分摊共同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