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十六条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十六条 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以及有组织的言论煽动,不得恶意片面传播听证发言内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发表与定价方案无关的内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