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第四节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四节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第四节 收入 第四十二条 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第四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四十四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收入费用表。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