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二章 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