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主办(使用)单位应组织做好政务应用程序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运维管理规范,严格巡查巡检,保障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