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