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三十日内,会同教育部正式下达预算,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资金预计数。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预算后,应当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在三十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