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水利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措施,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主要目标

二、 全面强化水土保持预防保护

(四) 加强重点区域封育保护。全面推进黄河源区、子午岭-六盘山林区、祁连山、秦岭北麓、贺兰山东麓以及渭河、汾河等重点支流源头区预防保护,以封育保护、自然修复为主,辅以必… (五) 严格生产建设活动监管。以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六) 加强水土流失源头管控。落实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推进实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分区分类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和监管要求。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

三、 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七) 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以小流域为单位,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等各种措施相结合,坚持不懈地进行综合治理… (八) 加强多沙粗沙区综合治理。在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以减少入黄河泥沙为目标,实施淤地坝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营造沙棘林。突出… (九) 推进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特别是沟道重力侵蚀严重的多沙区,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优先选择建坝条件充分、群众需求迫切的地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十) 强化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切实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淤地坝登记销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多渠道筹措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加强淤地… (十一) 大力开展旱作梯田建设。以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塬沟壑区为重点,在多年平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上、水土流失严重、5~15度坡耕地分布集中、人地矛盾突出的海东、陇中陇… (十二) 因地制宜实施植被建设。坚持“大保护、小治理”的原则,优先采取封育保护措施恢复植被。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推动由“浅绿”向“深绿”转变。…

四、 加快构建水土保持基础支撑体系

(十三) 推进监测站网优化布局。优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运行有效、支撑有力的流域监测站网体系。推广应用自动化监测设备,提高监测… (十四) 加强监测评价和结果应用。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对水土流失集中分布区、主要支流流域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农田、森林、草原和荒漠等生态系统水土流失监测评价指标… (十五) 推进流域智慧水保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结合流域水土保持业务管理实际需求,构建流域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 (十六) 加强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聚焦黄土高原水土流失规律和机理、水土保持和水沙变化关系、水土保持生态价值、不同类型区治理模式,开展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碳… (十七) 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围绕提高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探索研究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指标等标准规范。制定水土保持专用监测设备检测标准,建立监测设备检验检定…

五、 创新完善水土保持工作体制机制

(十八) 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作为水土保持工作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对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充… (十九)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利用其他相关生态建设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要依法专项用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各地… (二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水利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探索利用淤地坝淤出坝地垦造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对集中连片开展水土流…

六、 保障措施

(二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监管有效、落实有力的责任体系。黄河水利委员会要发挥好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地方各级水利… (二十二) 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围绕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国家水… (二十三)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内容。注重以点带面、以案释法,提高各级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