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四)

(四) 加强重点区域封育保护。全面推进黄河源区、子午岭-六盘山林区、祁连山、秦岭北麓、贺兰山东麓以及渭河、汾河等重点支流源头区预防保护,以封育保护、自然修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侵蚀沟综合治理和人工林草建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结合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大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已退化草地轮封轮牧和封育保护力度。加大内蒙古高原南部、宁夏中部、陕西北部等水蚀风蚀交错区生态修复力度,实施封禁治理,加强植被保护,开展流动、半流动沙丘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