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在年度矿业权评估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为审查、抽查设置障碍的,资格管理机关将不予通过年度审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